政院刪民法「懲戒權」 父母身心虐待可停止親權
行政院拍板刪除民法中,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衛福部也將配套修法,如果涉及身心暴力等不當對待,恐會觸法,但由於不當對待的樣態太多,目前內部仍在討論中。此外,未來觸犯兒虐條例,罰鍰上下限也都將調整。
不當對待定義不明確! 家長困惑「沒收手機算嗎?」
行政院拍板刪除民法中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衛福部也配套修法,若涉及對兒童,身心暴力等不當對待,恐會觸法,但「身心暴力等不當對待」的界線在哪?不少家長霧煞煞,像是對孩子輕輕拍打、言語威脅、沒收手機,或是不給零用錢,屬不屬於身心暴力不當對待?
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解釋,未來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是希望 能採取正向方式;管教行為是否涉及身心暴力等不當對待,未來相關認定 將參考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現行教育系統裡的規範,供實務參考。
不當對待改從寬認定 「兒虐罰鍰」上下限將調整
不過,因為不當對待樣態太多,目前仍在內部討論中。此外,未來不當對待行為將從寬認定,將一般暴力行為都納進來,因此現行觸犯兒虐條例,罰鍰上下限都將調整。
兒童權益聯盟副理事長林月琴認為,不見得一定要用暴力管教孩子,孩子犯錯了,例如可以暫時停止他玩的權力,而非一巴掌打下去,身心被責罰的孩子,長大之後不會是一個很好的成人。
另外,引發討論的是,若孩子真的受到不當對待,該如何檢舉以及蒐證?律師劉韋廷建議,可以透過相關的對話紀錄,或錄音錄影父母長期施暴、恐嚇等話語,或者親友之間也可以佐證,不一定要是由小孩子來做舉證。
政府單位大動作修法,該如何擬定配套,貼近實務層面,恐怕還得多花心思。
台北/楊祥瑜、陳建國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