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綠能弊案「不法利益4.47億」 彰化竹塘、雲林二崙鄉長等14人起訴

彰化地檢署偵辦彰雲設置太陽光電弊案,竹塘蔡姓鄉長利用職權,將租約延長到20年,圖利光電廠商得標,設置太陽能光電,藉此讓廠商收取不法利益高達4.47億元,檢方將雲林縣二崙鄉長、竹塘鄉長、鄉代會主席與光電業者等14人起訴,並向法院求處8到12年不等重刑。

為貪!不法圖利廠商4.47億 收取賄賂破千萬元

檢調人員從雲林二崙鄉長家中,抬出一個保險箱,上頭還貼著招財進寶春聯,第二波搜索行動,又搜出950萬現金,一大疊的千元鈔,連綁鈔繩都來不及拆。彰化縣竹塘托兒所以及第二第六公墓裝設的太陽能板,都是用來創造綠能,沒想到卻遭檢舉,投標工程涉嫌弊案,往上追查發現,彰化竹塘鄉和雲林二崙鄉的鄉長鄉代會主席,全都涉嫌綠能貪污。

雲林二崙、彰化竹塘鄉長等4人 遭求處8至12年重刑

檢調大動作搜索彰化竹塘和雲林二崙鄉等48處,兩波搜索查扣破千萬賄款,8月案件曝光,歷經2個多月偵查終結,多達14個人被起訴,其中包括雲林縣二崙鄉長鍾東榮、鄉代會主席楊世彬、彰化縣竹塘鄉長蔡碩任及代表會主席林淑女等4人,遭求處8到12年不等有期徒刑。

對此彰化地檢署襄閱王銘仁表示,「勾結掮客及業者,共同以洩密分拆標案以及延長租期等方式,不法圖利廠商共計4億4千7百多萬,並違背職務收取不法賄賂,各1千447萬及920萬元。」公務員圖利廠商,知法犯法,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收賄,檢方求處重刑,要這群不法公僕,為貪腐付出代價。

彰化/戴榮懋 責任編輯/黃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