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2女兒下水害溺斃碧潭 陸配母:沒想讓孩子獨死
新北市一名嫁來台灣的中國籍配偶,因為和公婆長期相處不睦,7月初負氣帶著9歲和10歲兩個女兒到新店碧潭,以拍照為由,誘騙兩人下水,姊妹倆雙雙溺斃。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後,全案今(29)天移送到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這名狠心的媽媽當庭坦承犯行,哭著說沒想過要讓女兒獨自死,現在徒留自己在世上,相當懊悔。
誘騙女兒下水害溺斃 陸配母:不知自己怎上岸
中國籍簡姓女子和丈夫結婚11年,育有2個女兒,去年一家四口搬到台灣,住在新北市,不過卻因生活習慣,簡女與公婆經常發生摩擦,今年7月和婆婆發生爭執後,一氣之下帶著2個女兒出門,連哄帶騙說要去碧潭拍風景照,叫兩人站到水裡,落水後小女兒一度自己爬上岸,媽媽鬆開大女兒的手,騙小女兒說「一起去救姊姊」,導致女兒雙雙溺斃。
庭上簡姓女子說,被公婆冷暴力,自己身邊又沒有親友能夠求助,走在碧潭的木棧道的時候突然興起意念,才會想要一起尋死,哭著說,當時自己也不知道是如何爬上來的,只知道在水中很痛苦,喝很多水,還說那時已經失去知覺。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指出,殺害2名小姊妹不但違反兒少法,還觸犯2項殺人罪,合併處罰要處死刑,無期徒刑或20年有期徒刑。
專家提醒,萬一受到不公平對待應該尋求正常管道抒發,被告錯誤行為不僅斷送女兒性命,也粉碎了整個幸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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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王子菱、陳冠旻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