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彭振聲遭裁定延押 !再關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北院裁定彭振聲延押2個月。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京華城案遭押被告的延押結果陸續出爐,北市議員應曉薇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皆遭到裁定延押。而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今(29)日也遭裁定,自11月2日起延押2個月,禁止接見、通信。

台北地院表示,被告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業經被告自承部分事實在卷,並有羈押聲請書、延長羈押聲請書所附事證可稽,堪認聲請人已釋明被告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北院也指出,彭振聲與本案共犯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本件既仍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目前亦仍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被告與共犯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延長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