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遭追徵逾11億! 更一審國民黨逆轉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借用、租用、承購均不合法,追徵出售不當黨產價額11億3972萬元,更一審國民黨逆轉勝。
黨產會認為,國民黨1966年與財政部簽訂借用契約,並於1990年申請承購,取得中山南路11號的建物所有權,2006年以23億售出土地及建物,一審認為是不當黨產,判國民黨敗訴,追徵11億多。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判決沒有說清楚,怎麼認定「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發回更審,更一審國民黨逆轉勝,撤銷黨產會處分,還可繼續上訴。
台北/李若慈、楊文豪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