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幼園狼師案 毛姓教保員涉犯224罪一審重判28年

台北市某幼稚園園長的兒子、毛姓教保員,涉嫌性侵猥褻甚至偷拍兒少性影像,時間長達一年,被害人數至少20人,其中6名兒童遭性侵猥褻併案處理,今(16)天上午一審宣判,法官認為被告有教保員資格,明知會對孩童身心重創仍犯案,依照224罪,論處1252年6月刑期,合併執行28年。宣判後台北市政府立即針對當時的行政疏失做出懲處,最重記小過處分。

犯後態度惡劣 法官:惡性重大傷害幼童身心

戴著螢光綠色口罩的毛姓男子從囚車上走下來,知道記者在拍,刻意躲在別人背後。圖/台視新聞

毛姓男子在他媽媽開的幼稚園裡,性侵猥褻至少20名幼童,還偷拍兒少性影像,一審宣判他到庭聽判決,開始宣判前,法官先問「檢察官到了嗎?」穿著便服的檢察官在旁聽席回話說「我在這」,關切溢於言表。

其中6名被害人的部分併案處理,法官宣判,6名孩童遭猥褻性侵還有偷拍性影像,次數太多,共224罪,一罪一罰加起來刑期1252年6月,合併執行28年;據非本案律師劉韋廷指出,數罪併罰最高合併最高上限是30年。

法官認為,被告毛姓男子家境學識很好,還有教保員資格,6名被害人都未滿7歲,但他卻犯案長達1年,被害人數眾多,惡性重大、傷害幼童身心,犯案之後態度惡劣,每一條罪行都重判;聽完宣判,毛姓嫌犯似乎毫不在乎,面無表情。

狼師案究責 北市行政懲處最重僅記小過

除了毛姓男子判刑,台北市政府也針對此案做出行政懲處,教育局副局長申誡,科長、督學、股長、輔導員等小過或申誡,家防中心主任也申誡。

大人們亡羊補牢,無法彌補孩子身心重創,尤其是被害人家屬看了格外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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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李若慈、周宗霖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