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再發文稱兒自開戶開公司 她參與商討公司名犯了哪條法?

陳佩琪PO出一存摺照。圖/翻攝自陳佩琪臉書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太太陳佩琪被爆用兒子人頭去開公司,陳佩琪今(16)日再度在臉書發文,還PO出存摺照,她說兒子已經成年,是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取名和自己所學有關的公司名字,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 我參與是開戶前幾天和兒子商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請問我這樣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

今天是陳佩琪生日,她表示,最近讓大家擔憂了,自己不會被擊垮的,也有為自己奮戰的勇氣與能力,會勇敢地做足準備 ,今天承納來自大家的祝福。

接著陳佩琪就以條列式回應最近的爭議,她說兒子是自己去銀行開戶,已經問過公司負責人本人親自前來銀行開戶的畫面就像開一般戶一樣,會保存下來,銀行說他們都如此,這樣可以釐清非自由意願開戶或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戶,且開戶人自己走入銀行的監視器畫面也會保留六個月,但這只有檢調可以申請調閱。

陳佩琪說,起初戶頭的十萬元是兒子自己的,餘額明細和開戶至今零交易的證明,她先PO出一張存摺,正式銀行證明要等到法院開庭前再由兒子正式提出申請,這樣證明日可以壓在最近開庭日那天,父母親沒投入任何錢, 未來有的話也會控制在每人每年可贈與的244萬額度內, 超過也會申報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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