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一審判7年4月!檢曝「重判原因」:貪圖小利公私不分
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虛報助理費,觸犯貪污還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高虹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部分,重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11萬多將要沒收,高虹安現任新竹市長的職務將停職由副市長代理。
涉詐領助理費46萬 檢:貪圖小利公私不分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用46萬,北院行政庭長黃柄縉表示,此案從重依照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來處斷,高虹安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新台幣11萬6千514元沒收。
爆出詐領助理費,關鍵就是綽號小兔的前辦公室行政主任黃惠玟,她手上的「小兔帳本」,裡面詳細記載辦公室裝潢費80多萬,扣掉立法院給的35萬,其他都用零用金支應,其他,包括高虹安喝的鮮奶茶、洗頭費用跟送給中研院院長的紅蔘,都在帳冊上明確列出。
黃柄縉指出,針對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涉虛報助理費,觸犯貪污還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兩罪,高虹安跟王郁文都否認犯行,陳奐宇跟黃惠玟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財力豐厚,卻壓榨下屬配合詐領46萬助理費用,貪圖小利公私不分。法官判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還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7年4個月有期徒刑。高虹安確定將停職,不能再繼續擔任新竹市長,會由副市長暫時代理。
至於未來是否有復職的可能?律師劉韋廷(非本案律師)則表示,這樣子的判決結果,地方首長必須先為停職的處分,一直到二審有機會無罪的話,才有可能復職。
拒認罪! 高虹安前助理「水母」判2年獲緩刑
除了高虹安之外,綽號「水母」的前國會辦公室公關主任王郁文,一樣不認罪,法官一樣重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黃惠玟貪污罪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前主任陳奐宇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宣判,影響新竹市長職務,全案還可以再上訴,但勢必再掀政壇風暴。
台北/李若慈、周宗霖 責任編輯/黃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