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值班台遭撞死」非殉職?警政署:仍在審查階段

基隆八堵分駐所員警蘇昱鴻於2月29日在所內值班台慘遭貨車撞死。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基隆市三分局八堵分駐所於今年2月29日深夜遭一輛小貨車衝撞,導致年僅24歲的值班員警蘇昱鴻傷重不治,事後基隆警察局呈報「因公殉職」,不過警政署認為未達標準,蘇姓員警事發當下在所內,因此認定為「因公死亡」。據了解,兩者撫恤金有巨額落差,引起警界譁然,對此,警政署表示「仍在審查階段」。

基隆警遭撞死因公死亡?因公殉職? 撫卹金差726萬

回顧整起意外,35歲的簡姓嫌犯於2月29日晚間9時多,開著偷來的貨車一路往基隆方向行駛,途中在台62線先撞死一名劉姓巡路員後,車子隨後高速撞進八堵派出所,造成值班台2名員警1死1輕傷。簡姓嫌犯一路逃亡,最後闖入八堵車站至四腳亭車站間,遭4248次列車撞擊身亡。

據了解,事發後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蘇姓員警是「因公殉職」,而根據因公殉職條件為出勤公務或重大案件(槍案、突遭歹徒攻擊傷亡),警政署認為沒有達到標準,並考量蘇姓員警事發當下在所內,因此認定應為「因公死亡」,於是請基隆警察局重新補充資料呈報。

而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因公死亡」撫恤金為本俸2.1萬元,給予180個月,總計378萬;若是「因公殉職」,則以最高俸4.6萬元計算,給予240個月,則總計為1104萬,兩者相差726萬。

基隆警枉死值班台非因公殉職? 警政署:仍在審查階段

消息一出引起警界熱議,警政署也火速回應,本案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至於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要件,經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

警政署提到,基隆市警局於6月再次函報,目前正由警政署了解各相關單位的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此案「並未定案」,目前依舊在審查階段,會儘速召開會議,幫蘇員家屬爭取最優撫卹。

而基隆市長謝國樑今(15)日也發出抗議,盼警政署能從優撫恤,若無法如願,市府不排除募款協助家屬。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