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挹注260億 7大面向提升「消防救災安全」

打火英雄救災衝第一線,中央與各地方政府努力提升消防救災安全。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內政部今(13)天於行政院院會報告「提升消防救災安全精進方案」,為強化消防救災安全與權益,中央與各地方政府攜手共同努力,採取短中長期策略,推動「強公安」、「保職安」、「增人力」、「添裝備」、「汰車輛」、「優廳舍」與「精訓練」7大消防政策,研提22項中程計畫總經費約260億元,逐步汰購消防車及新式救災車輛與消防救災裝備等器材,強化救災量能,進一步強化管理系統,從制度面、法制面及計畫面推進消防職務安全工作,持續精進消防安全及健康框架體系,從點線面網絡型塑「消防安全文化」,進而有效降低消防人員傷亡。

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指出,在「強公安」方面,已提出消防法修正草案,提高業者防災責任及罰責,並大幅提升業者違反規定的罰責及增列相關刑責,經今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將函送立法院審議。

在「保職安」方面,考量消防工作特殊性,在現有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公務人員安全衛生防護辦法基礎上,在消防法修正草案新增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加強消防人員保障,同時行政院已核定建構消防人員工作安全衛生作業中程計畫,期程114至118年,經費11億餘元,協助地方消防機關辦理成立工作安全作業輔助團隊,辦理內部環境盤點及改善工程,擴大辦理事故安全官訓練及消防工作安全衛生講習訓練,建立消防人員健康檢查及管理等事宜,以協助消防機關落實職安作業。

在「增人力」方面,積極增補消防人力,鼓勵各地方政府依據實際勤業務提出需求人數,納入退離人力估算,並已經擴增訓練中心容訓量達1,300名,每年配合地方政府需求,可多元增補消防人力,其中消防特考班招生增為1,000名,警察專科學校擴大招生為400名,以實現人力增補目標。

在「添裝備」方面,導入科技救災及強化個人裝備,推動2項中程計畫,總經費約26億元,於113年至114年協助地方消防機關充實紅外線熱顯像無人機88組、救災機器人88台與消防人員個人裝備5萬餘套,強化救災安全。

在「汰車輛」方面,自109年投入約108億元汰換老舊消防車輛346輛,並將充實核生化災害處理車輛等特殊消防車輛約181輛與特殊裝備器材,以提升救災量能暨建構區域聯防機制。

在「優廳舍」方面,投入42億元,推動消防廳舍耐震補強達105處,打造消防人員安全的工作環境;並且針對屋齡20年以上的消防廳舍,改善內裝環境達151處,強化科園區防護量能,並精進防救災訓練量能及設施,完善消防廳舍。

在「精訓練」方面,推動事故安全官、消防人員自救等7項新式消防專業訓練,先協助消防機關培訓專業教官,建立種子師資,續由各消防機關擴大辦理轄內消防人員專業訓練,強化救災效益與安全訓練。

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除了積極推進消防工作安全,也努力爭取消防人員權益,如因應消防人員重大災害事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自112年起每年500萬專款補助;修正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增訂住院醫療期間自聘看護、交通費及安置就養之膳食費等補助項目,並將安置就養每月最高補助額度由5萬元提升為8萬5,000元;也調高消防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支領上限提高至1萬9,000元,並將危險職務加給調高15%,第一線外勤消防人員最高每人每月增加2,530元。

另訂定「警察、消防、移民及空中勤務機關輪班輪休人員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支給表 」,消防人員每日0時至6時於駐地外實際執行且無法休宿之勤務,每人每小時發給100元。

內政部最後強調,為強化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會持續積極推動各項工作計畫,期許藉由中央與地方齊心合力,確實提供消防人員最完善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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