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打詐新四法」 詐逾千萬最重關10年
今年都還沒過一半,全台詐騙不法所得,被查扣加上凍結的金額,就已經超過十億!行政院長陳建仁今(8)天下午到刑事局,視察電信網路打詐成果,他強調,政府會繼續精進各項查緝作為,行政院明(9)天也將通過「打詐新4法」,其中包含「加重犯罪懲罰」,如果涉及1千萬元以上的詐欺加重罪,最重將被判刑10年。
今年逮詐欺犯已逾1900人 不法所得逾10億
特勤警力日前攻堅一處詐騙集團據點,他們專門在臉書找家庭代工,剛開始的確會指派輕鬆任務、發薪水,但等到被害人鬆懈,再慫恿加入投資股票群組,誘騙被害人砸下積蓄買股,賠到血本無歸。
警方統計,今年到4月中旬,逮捕的詐欺犯就有1900多人,查扣不法所得和凍結的虛擬貨幣,超過十億。
行政院提跨部會專法打詐 盼嚴懲遏阻詐騙
行政院長陳建仁8日特別到刑事局關心打詐成果,承諾政府會持續精進各項打詐行為,將針對打詐專法、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以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進行討論;9號就要在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
加重「詐團」犯罪刑責 3犯詐欺入獄不得假釋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接受網路節目《齊有此理》專訪時提到,打詐新4法其中包括,若是鉅額詐欺,詐騙1千萬就是3年起跳、最重可關10年,假釋方面也引入「三振條款」,3分之2才可以假釋,累犯要4分之3,犯3次不得假釋。
也就是說以後詐騙集團,下至車手、上至主嫌,都將加重刑責,「騙愈多、關愈久」,從根本修法,加強遏止詐欺犯罪。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