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缺工、鼓勵中小企業加薪!政院拍板租稅優惠再延長10年
為持續積極打造有助於中小企業營運的環境,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優化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員工及加薪費用減除等多項租稅優惠措施,並延長實施期間10年,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骨幹,政府持續積極打造有助於中小企業營運的環境,並制定有益其發展的法規及政策。而本次《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重點在於優化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員工及加薪費用減除等多項租稅優惠措施,並延長實施期間10年。
陳建仁期盼透過這些租稅優惠措施,促進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創新研發,推動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達成鼓勵中小企業加薪留用人才,以及多元增僱的目標,並讓高齡工作者的智慧能繼續貢獻傳承予社會。
經濟部說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第35條之1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等租稅優惠措施都將在113年5月19日落日。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及產業發展趨勢,中小企業仍面臨升級轉型之挑戰,因此將延長相關租稅優惠施行期間,持續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
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主要將刪除第36條之2「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提高減除率到150%,鼓勵中小企業及時提升基層員工薪資水準、增僱員工。
另外,考量近年全球產業快速變遷與轉型,中小企業人才需求趨於多元,且國內少子女化及高齡化已成趨勢,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增僱對象除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將增加納入增僱45歲以上員工亦能享有租稅優惠,並刪除新設或增資投資額達一定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與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未來也將在子法配合修正相關規範。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