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3潮間帶」 7月1日起收60元「海洋保育費」
為減輕小琉球旅遊人潮對生態造成的負擔,屏東縣政府公告杉福、漁埕尾、肚仔坪等3處潮間帶列為保育示範區,除限制管控同時間進入人數外,並自7月1日起收取每名遊客「60元海洋保育費」。
小琉球三潮間 7月1日起收海洋保育費
屏東縣政府今(16)日發布新聞稿,屏東縣府繼公告島上5處潮間帶劃設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後,其中杉福、漁埕尾、肚仔坪等3處潮間帶列為保育示範區,除限制管控同時間進入人數外,並自7月1日起收取每名遊客60元海洋保育費,專款將用於維護自然生態資源及復育等,期待觀光及生態並存,永續發展。
縣府指出,今年4月1日與交通部會銜公告「屏東縣琉球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範圍包括肚仔坪、杉福、蛤板灣、漁埕尾、龍蝦洞5處潮間帶,依發展觀光條例第19條規定,「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應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並決定循霧台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哈尤溪收費導覽模式,7月1日起收取海洋保育費,成為全台第一個收觀光保育費的離島鄉鎮。
縣府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指出,依縣府委託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特聘教授張水鍇2023年調查杉福、漁埕尾、肚仔坪潮間帶結果,生物(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密度為2014年的43%,相較於2020年提高12%,雖有穩定回升,但速度緩慢。由於近幾年生態和棲地基礎環境都受到負面衝擊,要恢復過去的水準還有很長的一段路,需要政府持續投資及民間協力,持續加強遊客和業者的管理及教育,生態方面則需持續進行監測與復育。
因此,縣府進一步公告杉福、漁埕尾、肚仔坪等3處潮間帶為保育示範區,規定同一時間進入各潮間帶以300人為限,且僅能行走在規劃的路線上,每年12月1日至隔年3月31日為休養期,禁止所有人進入;4月1日至6月15日為繁殖期,夜間8時至隔日清晨5時也禁止進入,6月16日至11月30日可從事夜間導覽解說,但需以紅光燈進行。
7月1日起進入該三處潮間帶,每人收取60元的海洋保育費,費用將專款專用於永續經營與維護自然生態資源及環境,包括宣導觀光保育觀念、辦理觀光保育教育解說,或管理人員相關訓練、調查及復育自然生態資源、其他有助於推動自然生態保育工作者等。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