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強吻鍾沛君遭判1年2月 朱學恒4聲明控:沒得到公平審理機會
名嘴朱學恒酒後涉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案,今(29)天一審結果出爐,朱學恒被依強制猥褻罪,加重判刑1年2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鍾沛君隨即在臉書發聲「事實只有一個,司法終有正義」,朱學恒則以4點、共957字聲明反擊,指控法院在證人、證物、審理程序等方面,他都未得到公平審理的機會,將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
朱學恒的聲明首先表達,尊重司法,亦坦然面對所有結果,但話鋒一轉,隨即感嘆對於自己長時間的努力爭取,最終沒能得到一個公平審理的機會,而感到失望。也對於未能把事實真相還原,公諸於大眾眼前,而深感遺憾,為了捍衛自身權益,在臉書發布4點聲明。
朱學恒4點聲明全文:
1. 在訴訟階段,本人(朱學恒)多次向法院聲請證據調查,請求就起訴書內所引用之證物,部分節錄不全、或證人證述前後不一、自相矛盾之處,以其他方式進行證據調查。然,法院對我方(朱學恒)之請求,皆置若罔聞,致使此些疑點直至辯論終結前,仍無從查證,我方(朱學恒)亦無從針對此些疑點與事實不符之理由,對起訴證物及證人之證述進行攻訐,導致我方於訴訟程序中,始終處於挨打之境地。
2. 其次,在審理程序進行中,法院或因為迫於結案的時間壓力,從開庭審理至辯論終結,僅歷時近2個月,甚至在跨年和農曆新年等連續假期,亦審理此案,直接導致我方(朱學恒)在進行證據調查程序時,時間完全被壓縮,不僅無從就證人論述進行一一確認比對,在113年2月19日最後一次開庭時,更在我方(朱學恒)無法閱覽4名證人筆錄、剛詰問完一名證人、及甫收到告訴人書狀及證物之情況下,當庭要求我方(朱學恒)立即就案件所有證據資料表示意見,並進行言詞辯論,隨後即宣布辯論程序終結,並擇定宣判日期。此種程序安排,實讓我方(朱學恒)幾乎無從行使訴訟防禦權,而導致徒留形式審判之憾。
3. 再者,本人(朱學恒)對於法院以本人在偵查、審判中否認犯罪,認定本人有逃亡之虞,復以此理由,對本人作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顯然對本人有嚴重誤解。本人再次重申,本案進入偵查程序,本就源自本人的告發,而本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透過啟動偵查,還原事實真相,而不是只聽當事人的一方說法。如果本人真想要逃避責任,又何須讓偵查發動?偵查既已發動,又與本人是否認罪和逃避責任何干?遺憾的是,法院最終仍以本人否認犯罪,而認定本人有逃亡的動機,復引用諸多其他不相關案件的被告心理,轉化套用在本人身上。此種誅心之論,著實令人心寒不已。
4. 本案訴訟至今,雖讓本人(朱學恒)感到失望,並有遭到汙衊之感,但對本人(朱學恒)而言,仍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未來,本人(朱學恒)仍會坦然面對,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感謝支持者一路相挺和付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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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