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放養害黑狗連續車禍「撞到眼球掉出來」 新北動保處開罰1.8萬

小狗遭放養出車禍,拖著左眼球慘叫,飼主竟稱要罰就罰不是沒錢。圖/台視新聞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陳情,說三重區有一飼主放養,造成小狗被車撞到「一隻眼睛掉出來」,動保處到飼主家時,黃姓飼主竟說「不知道牽繩會斷掉,要罰就罰不是沒錢」。動保處認為,飼主無能力保護寵物,使小狗受到傷害且有生命危險,依法沒入犬隻並送醫,全案並依《動保法》,罰飼主1.8萬元罰鍰,並列為黑名單。

動保處指出,前一天三重區民眾於家中聽見小狗慘叫,一看竟是小黑狗左眼眼球掉出眼瞼,拖著眼球一邊跳躍一邊尖叫,滿地鮮血宛如恐怖片,飼主還說「小狗前幾天已經被機車撞到,今天又被汽車撞到」。

動保處表示,飼主因為沒有牽繩,一開始想用「一手抱狗,一手騎車」的危險方式帶狗就醫,後來又換成了沒有門的午籠,最後是民眾看不下去,提供牽繩協助送醫急救,且飼主因無法負擔過多醫藥費,於隔日即要求小狗出院。

動保處隨即至飼主家中查看犬隻並送醫,幸好小狗除眼部傷口感染外,並無腦震盪及內出血事件,黃姓飼主還說,「不知道牽繩會斷掉,要罰就罰不是沒錢」,動保處評估飼養主一週內使寵物損失多次,飼養及責任感不足,依動保法第32條「飼養主違反第5條第2項規定,使飼養之動物流失,惡意或無故之虐待、虐待或傷害,情節重大且致死之虞」,沒入犬隻,再依第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使動物受到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遺失或死亡」,處1萬5000元罰鏨,加上未入庫芯片處3000元罰鏨,全案共處1萬8000元罰鏨,並將飼主列入黑名單,未來將不得飼養及認養特定寵物。

新北動處要求飼主,寵物像小孩好動而馬路如虎口,除不可放養外,開門或上下保車時應隨時寵物注意動向,或隨時握緊牽繩,避免發生事故,由於管理責任導致犬隻或用路人受傷,除違反動保法外,可能背負民、刑事責任,不可不慎。

小黑狗治療後,仍僅剩一眼。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