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恐龍車」趴趴走已違規 最高可罰3600元
高雄有駕駛目擊,一名男子騎著恐龍玩具車在大街趴趴走,雖然看起來很有趣,不過男子行為已經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開罰3600元。
事發地點在高雄鳥松區大昌路上,男子騎著恐龍玩具車在大街上亂跑,後車駕駛目擊畫面覺得很有趣,笑說也想買一台來玩,影片流出吸引不少人目光。
不過也要提醒民眾,雖然恐龍玩具車看起來趣味十足,但警方表示,騎乘上路已經違規,根據道交條例第32之1條規定,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非正規車輛,或動力機械器具,將能開罰1200元到3600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
高雄/梁家瑋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