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質疑蕭美琴曾「回復國籍」 民進黨:從未放棄無回復問題
民眾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欣盈陷雙重國籍疑雲,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的國籍問題也被檢視,國民黨質疑蕭美琴曾放棄中華民國籍又回復,假如曾中斷中華民國籍,依法不能登記參選正副總統。賴清德競選總部反駁,蕭美琴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沒有回復國籍的問題,民進黨更批評國民黨惡意扭曲。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發文指出,蕭美琴2002年放棄美國籍,辦中華民國身分證,但蕭美琴曾在台灣念書,之後才去美國,在台灣就學時照理應該有中華民國國籍,假如蕭美琴曾回復國籍,依法不得參選副總統,民進黨至今只澄清她放棄美國籍,沒有對回復國籍釋疑。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則提到,2000年蕭美琴曾自曝,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她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多個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國籍,她又沒有台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美國法律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游淑慧認為蕭美琴這段話透露當時她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游淑慧也找出蕭美琴2009年接受採訪時,自述2002年就任立委前,她先申辦放棄美國籍,拿到立委就任證書後她馬上宣誓成為中華民國國民,游淑慧指出,上述蕭美琴的說法無法判斷她2002年的國籍申請和宣誓,到底是歸化還是回復。
針對國民黨的質疑,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的問題,參選資格皆合乎相關規定,期盼社會各界以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不實的討論應適可而止。
民進黨發言人、立委林楚茵也發文批評,國民黨邏輯死亡、惡意扭曲蕭美琴曾經放棄國籍,「可惡又可恥」,不只是凸顯無知,更是對海外僑胞的歧視,應出來道歉。
林楚茵說明,蕭美琴父親具中華民國國籍,根據《國籍法》規定,蕭美琴出生時自然擁有中華民國籍,而身分證是依據《戶籍法》取得,不是《國籍法》。
林楚茵指出,這也是海外僑胞常遇到的狀況,因為長年旅居國外,沒有定居台灣,所以沒有戶籍,也無法取得身分證,但始終是「中華民國國民」,擁有中華民國國籍。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規定,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