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未提上訴!向心夫婦無罪確定 滯台近4年能回家了
中國創新公司負責人向心夫婦被控共諜和洗錢案,從2019年被限制出境,由於洗錢罪一、二審都被判無罪,受《速審法》規定,11日是檢方上訴最後期限,但都沒有再提起上訴,高檢署證實2人無罪確定,境管1420天後,向心夫婦終於可以回家了!
檢未提上訴 向心夫婦遭扣押資產也將解凍
戴著帽子、口罩,不發一語,快閃離開,他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和妻子龔青過去因涉共諜案和洗錢案遭到調查,被限制出境,依照《速審法》規定,11日是上訴最後期限,但檢方沒有再提出上訴,2人因此被判無罪,不但可以回家,被扣押的2億多元、3戶豪宅也將解凍。
非當事人律師簡大為指出,《速審法》第9條規定,如果一審、二審都宣判無罪,檢察官要上訴會加大難度,原本只要違背法令就可以上訴,變成要違背憲法或是違背司法院解釋,才能作為上訴理由。
向心夫婦無罪確定 可聲請解除境管返回香港
2019年總統大選前,向心夫婦捲入王立強共諜案,台北地檢署依《國安法》查辦,諭令限制出境、出海,雖然獲得不起訴處分確定,然而,北檢又再指控,向心夫婦配合涉嫌吸金詐騙的中國公司,將不法所得購買北市信義區3戶豪宅,又改依洗錢罪起訴,最後一、二審都被判無罪,檢方在11日期限內也沒有再提起上訴,因此,高檢署證實向心夫婦無罪確定。
非當事人律師何孟臨指出,檢察官辦不了共諜案,就開始去追查向心等人背後資金的來源,又再追到香港這邊疑似有6000萬的港幣,以不法金流的方式匯到台灣,經過高等法院調查,向心出售股票這個行為,與孫天群等人出售,並沒有一致的關係,客觀上看不出來兩人是為了勾結而有所為洗錢、洗白的行為,因此全案在沒有客觀實足的證據狀況下,以有利被告為原則,向心等人獲判無罪。
兩人無罪確定後,依法可聲請解除境管離台,返回香港,結束這長達1420天、將近4年在台的司法奇幻旅程。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