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提供」完整進口蛋資料! 中央畜產會遭開罰3萬元
日前,北市衛生局要求中央畜產會提供專案進口雞蛋的完整資訊,不過北市衛生局今(25)天表示,中央畜產會僅提供部分資料,其餘資料「拒不提供」,已依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元,並請中央畜產會於收文4日內提供完整進口蛋品資訊。
北市衛生局18日到中央畜產會進行查核,北市衛生局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請中央畜產會提供112年3月起專案進口雞蛋之業者名稱(含上、下游及加工品項)、進銷存資料、輸入許可通知書、進口報單、各倉儲地點及數量(含逾期蛋品)、委託代工業者名稱及聯絡資訊、產品出貨品項、產品出貨情況、各倉儲地點及數量(含逾期蛋品)、委託代工產品標示樣態等資訊。
北市衛生局說明,經中央畜產會112年9月19及22日函文,僅提供巴西蛋品流向及其他國別之專案進口雞蛋進口貿易商、進口數量、進口國別及各倉儲地點及數量(含逾期蛋品),其餘資料拒不提供,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2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整,並請中央畜產會於收文4日內提供完整進口蛋品資訊。
北市衛生局表示,為確認本市蛋品安全加強查核,截至112年9月25日已完成查核212家次,包含連鎖通路賣場91家次、進口專案蛋品輸入業者2家次、液蛋製造業者2家次、農業部及畜產會提供進口蛋品相關下游業者8家次、外縣市通報違規業者1家次、學校自設廚房及團膳業者26家次、烘焙、雜糧行及食品材料行62家次、早餐店20家次,將持續稽查市面蛋品安全。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