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大直施工釀災! 「想退貨難」專家教自保
基泰大直因施工不當,導致民宅傾斜下陷,原建案預售屋已賣出31戶,未來這個建案如何續建以及承購戶的權益,也成了關注焦點。對此,住宅消保會指出,工程中出現嚴重瑕疵,預期會延遲交屋,買家可以主張解約不用付違約金,建商必須提出新的工法工序重新送審,也呼籲市府要負起原本應有的查核責任,扮演監督的角色;另外,土木技師也分析,這個建案不是不能蓋,而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就怕買家對建案已失去信心。
基泰大直總戶數33戶,目前已銷售31戶,查詢實價登錄坪數落在20坪到40坪,近2年成交均價134.4萬,履約擔保方式為價金信託,根據了解,購買預售屋的網紅崴爺已成立自救會,正在了解是否能終止合約和退款。
但專家指出,按照契約無法退款,建商還能收取最高總價15%的違約金,所以如果30坪總價4032萬,要付的違約金最高604.8萬相當可觀,在《平均地權條例》通過後,買家其實連轉售的權利都沒有。
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表示,「在房子蓋好之前的這段時間,要無條件不付違約金是很困難的,還有就是按照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要負擔的是成交價的15%,但是這個是最高上限,如果消費者現在已經匯入履保價金裡面,大概只有10%的價金的話,要解約最多被扣的就是這10%,房子蓋好了以後,延期超過3個月以上,它還是沒辦法如期完工的話,要等到那個時候才可以解約。」
目前基泰大直回應買方,復工細節與相關配套方案,因為牽涉鄰房協調,無法告知具體時程;而住宅消保會認為工程會延宕,預期建案勢必會延遲交屋,買方就能主張解約,並要求建商必須提出新的工法工序重新送審。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解釋,「建商遇到這種情況,他勢必會延遲交屋,所以延遲違約是建商所產生的,不是消費者所產生的,所以承購戶是可以主張解除契約這件事情。再來原本的工法,工程的工序已經不足以讓這個建築物完整蓋到好,所以建商也必須要提供,未來要去修建這個建築物的時候,新的工法、工序,審查的過程通通都要具體的揭露,才能夠讓後續的消費者能夠知道說,我買這個房子還是有信心,不然消費者對這個建案可能已經都沒有信心。」
但承購戶更擔心未來蓋好到底安不安全?土木結構技師拱祥生分析,鄰房下陷跟「地質因素」和「施工規劃」脫不了關係,也就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其中「連續壁強度不足」可能是最大盲點。
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拱祥生指出,「如果你的基礎更深,其實可能會更安全,所以其實這個基地不是不能蓋的,是在做連續壁,你就要做地盤改良,而且要做試驗,這是後天失調,施工要考量的部份。」
拱祥生還說,「第二個就是說,連續壁的灌入深度要足夠,最少要達到2.4倍的灌入深度,這就像你插在土裡頭,你要有更深的土,去把你上面的連續壁穩固住,它應該要重新去送審。」
由於建案還在預售階段,消保機制無法介入,買家暫時只能跟建商自行協商,住宅消保會呼籲市府要負起原本應有的查核責任,繼續監督這個建案。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認為,「這個自救會如果是由市府來組織成立,也希望市府來提供一些相關支援,比方說建築師或者是大地技師、土木技師地資訊或支援給這個承購戶,他們可以有效的了解說,後續續建的方式是怎麼樣,以及能夠由市府來提供所謂的後續監督監察管理的第三方監造機制。」
住宅消保會提醒,防止建商可能會透過律師團不斷拖時間,建議自救會找律師尋求協助,無論是要求賠償預售給付的金額,或是在房屋價值上漲後的金額,都是建商出現工程瑕疵時,買家應有的權利。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