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好玩的?公告薪資36-45K 面試卻變底薪27K

不少人會透過網路平台找工作,不過最近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發文表示,面試好幾間公司,明明在人力銀行上公告薪資為36K到45K,但面試時卻說沒經驗只給底薪27K,讓她認為落差太大。對此,人力銀行提醒,工作內容、薪資待遇等徵才廣告有不實情形就是違法,可向勞工局檢舉,最重可罰150萬元。

網站薪資、實際面試落差大 涉不實可檢舉

面試求職最重要的環節,就是談薪水,日前有網友發文表示,她面試一間公司,求職網站上薪資寫3萬6千元到4萬5千元,沒想到面試時才被告知,她沒經驗只給底薪2萬7千元,讓她覺得實在難以接受,不懂為何網站寫得薪資和實際面試落差這麼大。

民眾上網抱怨。圖/台視新聞

面對這種狀況,有民眾說,「是我就轉頭就走,還需要怎麼樣?職場上面哪時候沒有鳥事」,也有人認為,「我覺得我會直接講,在面試過程中去爭取,經驗多了就會知道如何去分辨說,這是畫大餅還是講真的。」

這種狀況似乎不少人都碰過,還有網友分享自身經驗表示,過去曾遇到底薪開3萬5千元,花兩個禮拜時間寫考卷、複試,最後竟然只給3萬元;另外還有寫週休二日,面試時變成月休4天,或是寫日班,但面試時說要日夜輪班。

不少人都碰過類似情形。圖/台視新聞

地點、職缺與面試不符 已違反就服法規定

對此,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提醒,「可以先到面試經驗談反映,讓大家知道這家公司刊登的東西是不實的,再來可以做得事情是到當地主管機關,還有人力銀行做檢舉,檢舉之後依照就業服務法的規定,所有廣告不實都可以處以30萬到150萬台幣的罰鍰。」

人力銀行也提醒,除了薪資廣告不實之外,上班地點、實際到職的職缺,如果跟面試時不相符也同樣違法,可向求職網站或勞工局檢舉,捍衛自身權益。

台北/劉芝宇、黃明聖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