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更二審連身條款」 憲法法庭宣判合憲

更二連身條款爭議,憲法法庭判合憲。圖/翻攝自YouTube@JudicialYuan

台灣38名死囚中,有35人主張「更二審連身條款」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於今(14)日下午三點宣判,判決合憲,連身條款與保障訴訟權的意旨並無違背。

我國現有38名死囚待槍決,其中關最久的死囚黃春棋等35人,主張案件第3次上訴最高法院後由同一法官審理的「連身條款」違憲,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一旦判決違憲,35名死囚可能獲釋及翻案逃死的機會,依速審法規定,羈押不得逾5年,35名死囚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可獲重新審理機會,且他們都關押逾5年必須釋放,未來獲翻案,甚至可聲請刑事補償。

不過如今憲法法庭判決合憲,這些死囚若無聲請其他釋憲案、再審、非常上訴,將等待槍決。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