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起訴高虹安 檢察官重話「犯後態度不佳、請求褫奪公權」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案,檢方今(14)日偵查終結,高虹安等人被依貪污罪起訴,且檢察官還重話表示,高虹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給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一案,歷經8個月偵辦,台北地檢署今針對高虹安詐領助理費一案偵查終結,高虹安、原高虹安辦公室主任陳奐宇、黃惠玟、助理陳昱愷及王郁文等人,皆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至於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則獲不起訴處分。
北檢直指,高虹安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報酬金、加班費,向立法院詐取該院編列的 「人事費」,流用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 因此認定高虹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為支應其他開銷操控助理薪資而詐得公費助理費用,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給助理,請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起訴書全文看這裡)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