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汙法》修正後首例 管碧玲:限制天使輪3重要船員離境

天使輪油污持續滲漏,船長、大副、輪機長依海污法限制離境。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帛琉籍貨輪「天使輪」21日進水沉船後,造成約600個貨櫃掉落海中,並隨著海流散落在高雄林園和屏東東港附近海域,引發航安與生態問題。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27)日表示,依法對「天使輪」船長、大副及輪機長限制離境,昨晚已發給移民署限制離境申請公文,也呼籲船東出來解決問題。

管碧玲表示,考量「天使號」違反《海污法》所生的費用負擔龐大,且該船已沉沒,這些費用難以求償 ,船舶所有人也未積極面對,恐有不履行之虞 ,因此依《海污法》第38條第1項規定,「限制3名重要船員離境,等提供足額擔保後才能取消離境限制。」

管碧玲說,「天使號」滲漏的油污還是無法阻斷,且燃油漏出來的跡象明顯,麥寮海洋號昨天已趁風浪程度允許進行清除了,不過儘管海洋號的清除量能每小時可以清除120立方公尺,但是今明兩天的風浪將影響海洋號的工作,滲漏的油污也會被沖散,坦言非常令人憂心。

最後管碧玲提到,航港局為了海事調查也有限制離境的需要,海委會為了追究海洋污染責任,為了求償的保全,限制離境的理由不同、期限也會有不同;同時呼籲「限制離境,依法必須處理,船東有良知,就趕快出面解決問題。」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