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平權退出校園 招生不可考慮種族

美國積極平權措施遭推翻,大學招生不可考慮種族。圖/畫面攝自AP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6月底裁定,美國哈佛大學跟北卡羅萊納大學招生時考慮申請者的種族,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也就是公平保護條款。提告的非營利組織學生公平入學團體勝訴。美國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書面意見中說,學校篩選入學申請時,應該考慮學生的個人經驗,而不是他的人種;要消滅種族歧視,就得徹底消滅相關的考慮。美國的企業或大學為了矯正過去的種族歧視,招聘或招生時會刻意優待某些族群,包括女性、非洲裔跟拉美裔。

大學招生優待部分族群 最高法院推翻

這起訴訟的焦點是美國很多大學採取的積極平權措施。不少亞裔甚至白人認為,這個持續了將近半個世紀,保障少數族裔社會流動的制度,反而歧視不受保護的人。提起訴訟的學生公平入學團體,創辦人是猶太裔保守派社運人士布魯姆。2014年這個團體代表幾位哈佛沒錄取的亞裔學生向聯邦法院,控告哈佛大學,初審跟上訴法院都判哈佛勝訴。2022年1月最高法院受理了哈佛案跟北卡大學案的上訴,2022年10月開庭,今年6月底裁定。

自由派大法官主導 拜登批裁定開倒車

總統拜登呼應提出不同意見的三位自由派大法官,認為這項裁定大開時代倒車。非洲裔的大法官托瑪斯則反對積極平權措施,他認為這些制度只會讓受保護的族裔,永遠不知道下苦功努力。究竟應該徹底的公平競爭,還是應該保護弱勢,美國的社會價值,隨著政治任命的大法官組成,不斷在保守跟自由之間擺盪。

責任編輯/謝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