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 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
總統府今(30)天公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最高法院法官蔡彩貞、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
112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簡介
📍蔡彩貞(65歲)
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兼審判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管理學院商學碩士。
蔡彩貞歷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法官,辦理刑事審判業務;並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負責司法行政工作。擔任一、二審法官期間,辦案成績斐然,屢獲績優獎勵;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期間,所作裁判時常獲選為具有參考價值。此外,多次在最高法院等機關所主辦法律學術研討會,代表實務界擔任與談人,展現法學專業素養。
蔡彩貞在服務司法院刑事廳期間,穩健推動司法改革業務,貫徹刑事訴訟保障人權之旨。舉如建置刑事審判量刑預測之資訊系統,解決量刑歧異所造成裁判不公問題;建構刑事沒收程序法及配套之保全扣押程序等法規,落實沒收之制度目的,維護人民財產及訴訟上權益,頗受各方好評。
蔡彩貞關注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自由、財產等基本權,熟稔審判事務,精研刑事法律,撰擬裁判法理闡述與強化制度改革績效,素孚聲譽,實係司法實務界學驗俱佳之優秀人才。
📍朱富美(65歲)
現任監察院秘書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律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朱富美曾任實任檢察官逾28年,服務期間偵辦多起重大刑案,主動積極,成績優異。任職第三審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期間,參與最高法院數件死刑及具重要法律原則案件,暨大法庭之言詞辯論,俱展現其專業學養。並曾在總統府、行政院服務,歷練不同憲法機關業務與法制作業。
朱富美富研究熱誠,熟稔刑事法、刑事訴訟法、科技偵查法制、個資法與監察法制等,長期關心並發掘國內外最新刑事法律議題,從國際人權公約、立法例等角度,發表專業論文,研提興革意見。研究範疇含括憲法基本權如隱私權、通訊權、公平審判權等相關議題,論述成果豐碩。
朱富美專長刑事法制,檢察實務經驗豐富;歷練行政要職,涵養前瞻思維宏觀;持續司法理論與實務研究,對於提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必能貢獻所長。
📍陳忠五(59歲)
現任國立臺灣大學特聘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法學博士。
陳忠五自法國取得博士學位返國後,即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迄今,並曾任該校法律學院副院長。長期從事民事法學研究,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篇總論、民法物權、民事責任法專題等科目,學術研究論著成果豐碩;獲國立臺灣大學優良導師、教學傑出教師及特聘教授殊榮,於諸多著作中展現之分析說理及價值選擇,切合社會進步發展脈動。
陳忠五特別關注弱勢者保護,長年對我國法院裁判進行觀察及評論,相當瞭解審判實務的現況與問題,主張以健全的法律制度,加強保護勞動者、消費者、被害人等弱勢者權益,改善其法律地位,建構以人性尊嚴為本的財產法秩序。此外,並經常應政府各機關邀請,參與法令修正研擬、學術出版、專業審查等工作,積極貢獻法學專業
陳忠五專精民事財產法領域,教學研究享有盛譽,法學服務參與廣泛,對於實現社會公義之堅持與立場,必能有助深化司法權對於人權法治之保障。
📍尤伯祥(54歲)
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
尤伯祥曾任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兼任委員、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委員,以及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理事長,並創辦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目前為義謙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長期投身公共事務,參與人權保障、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等民主深化工程,政治經驗豐富。
尤伯祥執業律師多年,在刑事辯護、釋憲實務及轉型正義調查均有豐富的理論研究及實務經驗。曾參與蘇建和案、徐自強案、江國慶案、邱和順案、蘇炳坤案等案件之救援及聲請釋憲工作,並擔任司法院釋字第737號、755號、756號等多號與人權相關解釋之代理人;兼任促轉會委員期間,召集完成林宅血案及陳文成命案之調查報告;同時深耕刑事訴訟研究,著述相關論文,具法學專業素養。
尤伯祥兼長刑事辯護及釋憲實務,本於追求司法正義的使命感,致力人權保障工作不遺餘力,從事冤案救援成就備受肯定,對於守護臺灣民主憲政秩序必能貢獻所長。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