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脫行人地獄!「全國大執法」4重點加強取締 成效不彰恐提高罰鍰

「全國大執法」4重點加強取締。圖/台視新聞

為了洗刷台灣交通的惡名,警政署從這個月開始擴大執法,針對路口未禮讓行人等四大要點加強取締,汽車最高處3600元罰鍰,如果成效不彰,未來還可能提高罰鍰上限到6千元。今(1)日上路第一天,還是有車輛因為沒禮讓行人,遭員警攔下。

用路人上路當心! 5月起警方「路口擴大執法」

上午有一輛黑色休旅車準備右轉,只不過卻沒有禮讓,還差一點撞到人,實在有夠驚險,馬上被一旁警方攔停;還有一輛白車,看到行人在過馬路,絲毫沒有禮讓直接拐彎,立刻被攔下。

像這樣的行車亂象在台灣層出不窮,為了要撕掉「行人地獄」標籤,警政署5月1日開始全國大執法,針對四項要點加強取締。

包括路口駕駛一定要禮讓行人、人行道違停;還有在小巷弄間,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一定要遵守號誌、標線;若是曾經把花盆等物,放在路口人行道佔位,這樣也會觸法挨罰。

四項要點加強取締。圖/台視新聞

街訪民眾表示,感覺駕駛還沒有很禮讓,但今年有改善;也有民眾認為,在台北大部分汽機車還是會禮讓行人,其他縣市可能就比較會怕。

開罰!汽車若成效不彰 「7月恐提高至6千元」

行車未禮讓行人,機車最高挨罰1200、汽車最重3600元,但如果未來成效不彰,預計7月還將會提高罰鍰,上限到6千元。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大隊長陳勇華指出,立法院4月14日已經修法通過,有關汽車的最高裁罰已經提高到6000元,下半年會公布施行的日期。

全台大執法,台東警方也針對閃紅燈路口,一定要「停車再開」,不然也會挨罰。警方加強取締,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

台北/桑輔成、林昭賢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