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購紅燒蹄膀酸酸的 一看包裝「過期10年」!
台中有民眾揪朋友團購紅燒蹄膀,結果煮來吃發現,味道特別酸,一看包裝標示,竟然是102年製造的,而且有效期限只有一年到103年,等於買到過期將近10年的食品,業者出面解釋,是標籤日期印錯,並非產品過期,第一時間有主動告知消費者,也願意換貨,沒想到還是遭到爆料,事關食安疑慮,衛生局已介入調查。
傻眼!紅燒蹄膀製造日期 食品公司設立之前
真空包裝的冷凍食品,只要簡單加熱,就可以快速品嚐美味料理,但在台中有民眾上網團購紅燒蹄膀,居然吃到過期的,而且一看標籤發現,肉品居然過期快十年,驚呼食安又出包了。
民眾向議員爆料,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出面說,「103年就已經過期了,今年已經112年,居然還有這種東西出現!」
對此業者解釋,自己是小型團購網,都是接到訂單後才備料烹煮,所以不會有販售過期食品的問題,而且上頭印的製造日期,公司根本還沒有成立,這回單純是打錯日期標。
標籤印錯?販賣過期肉? 衛生局介入調查
團購業者說,「這批貨大概製作了20個,是出貨打標籤的小姐,將製造日期打錯了,原本民眾有接受解釋和道歉,所以他沒有讓我們收回食品,不然其他的要收回,也都收回了,這食安問題我們不敢大意,也不敢冒這個險」。
但沒想到客人原本表示願意接受,最後卻是向議員投訴,業者表示將會和對方了解狀況,而對此衛生局也介入了解。
台中市衛生局食安處秘書蔡文哲表示,已啟動稽查人力,前往營業處所進行現場稽查。
究竟是打錯標烏龍一場,還是業者真的販售過期食品,還有待衛生局調查釐清。
台中/林書弘、陳世杰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