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起取消住院、陪病篩檢 「有疑似症狀」仍須醫師評估
國內COVID疫情處於低點,且持續下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穩定可控,經持續滾動檢視醫療應變措施,自今年4月10日起,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的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建議,調整為針對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者,由醫師評估進行採檢。
4/10起調整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說明如下:
一、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之新住院病人及陪病者,於入院當日進行篩檢。
二、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之急診留觀達24小時(含)以上之病人及陪病者,得進行1次篩檢之建議。
三、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之住院病人於住院期間,醫院得依社區傳播風險及實務需求,於病人住院後3-5天、定期每週、需執行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其他經醫師評估有需要等情形進行篩檢之建議。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探病,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如有必要陪病或探病時,應於入院陪、探病當日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
另外,指揮中心強調,其餘陪、探病管制措施維持不變,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仍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12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老人、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訪客探病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但因應病人病情說明或病危探視等例外情形之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指揮中心再次提醒,民眾進入醫療機構應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等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