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野生動物脫逃! 林務局擬修《野保法》「最高可重罰30萬」
農委會林務局今(31)日會同新竹縣政府,至六福村野生動物園進行狒狒飼養場域勘查,尋找可能的漏洞與缺失,以責請六福村進行改善。並指出,研議修正《野保法》,加重未妥善管理保育類野生動物,致發生逸失的飼主罰則,如設備不符合標準者,可處6至30萬元罰鍰。
林務局嚴正表示,自接獲通報發現遊蕩東非狒狒後,即與桃園市農業局保持聯繫,除持續了解最新圍捕進度外,經桃園農業局請求,提供追蹤與圍捕狒狒之建議;也請靈長類專家協助鑑定狒狒之種類,先行協調包含北市動物園與屏科大在內的兩處收容場域;同時諮詢專家,規劃捕捉到狒狒之後的親緣鑑定工作,釐清脫逃來源,善盡中央主管機關權責。
經歷此次事件,林務局已研議修正野保法第37條及第51條,加重未妥善管理保育類野生動物致發生逸失的飼主罰則,除了提高動物逸失之罰金,發生逸失導致主管機關協助圍捕所衍生的費用,也將由飼主負擔。
此外,也將修正「保育類或具危險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管理辦法」,要求飼主應完善防逃設備,如設備不符合標準者,可處6至30萬元罰鍰;也將依野保法公告應註記之動物種類及註記方式(例如晶片、刺青或腳環等),強化保育類野生動物個體管理。
而為了防範外來物種入侵影響本土生態,農委會對於首次申請輸入之外來種動物,已改採「原則禁止,例外准許」之原則,倘無法排除具入侵性、危害人畜及產業安全、疾病傳播或動物福利等任一項之疑慮,即不予同意。
另針對已有輸入紀錄之物種,持續盤點可能具入侵風險之物種,並依野保法與貿易法規定公告管制輸入,目前已有合計約9,000種物種管制商業輸入。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