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禮安合約糾紛二審敗訴 前東家福茂喊願意和解

韋禮安與前東家福茂唱片爆合約糾紛。圖/翻攝自Facebook@韋禮安 Weibird

歌手韋禮安2018年與前東家福茂唱片爆出合約糾紛,唱片公司主張韋禮安擅自終止契約,雙方槓上法院,台北地院一審判福茂敗訴,福茂不服上訴,二審判決結果逆轉,台灣高等法院改判韋禮安敗訴,須賠償488萬多元。福茂昨(21)日晚間在臉書發布聲明,以先前與張韶涵的官司為例,強調公司願意和解,向韋禮安喊話「不必把精神花在訴訟上」。

福茂唱片指出,歷年來合作過的上百組歌手中,難免會有少數人偶有違反合約的情況,「福茂唱片從來就沒有要追究違約藝人到底,只是希望得到大家公平的認同」。

福茂唱片表示,只有在遭受到偏頗對待時,不得已而無奈訴諸法律,福茂唱片以過去與張韶涵的官司為例,福茂在勝訴後,提出不會主動上訴要求更多賠償,也不會要求張韶涵賠償法院所判決的全部金額。

福茂唱片提到,在與韋禮安的官司,他們一直採取願意和解開放的態度,但是韋禮安多次反覆,因此福茂只能讓官司繼續進行,在第二審勝訴之後,福茂一本初衷,不打算主動提出上訴要求更多的賠償,也願意和韋禮安展開和解。

福茂唱片更向韋禮安喊話,藝人的培植很困難,維持更加不易,「希望大家都能夠更上一層樓,不必把精神花在訴訟上面」。

韋禮安2018年告別合作10年的福茂唱片,自行成立新工作室,之後被福茂唱片指控違約,福茂唱片主張雙方簽約時,約定創作滿90首歌或8張專輯才算約滿,認定合作未達到此目標,韋禮安擅自終止契約。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福茂唱片公司敗訴,認定韋禮安已完成合約,不必賠償,福茂不服上訴,二審逆轉,高院認為韋禮安只發行88首歌曲,未達期滿條件,改判他敗訴,需賠償488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