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不查陳宗彥接受「不當招待」 高檢署:南檢沒有吃案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昨(17)日被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爆料,疑似11年前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新聞處長期間,多次接受業者提供的不當招待,更說台南地檢署請求續行偵辦,案件卻不了了之。對此,台灣高等檢察署今(18)日下午也出面說明,表示「此案為分案後簽結,並無吃案情形」,檢察官認為查無不法,無具體事證,因此在於104年8月31日簽請報結。
立委質疑10年前,台南地檢署偵辦時疑似吃案,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上午出面駁斥,而高檢署書記官長林宏松下午也出面表示,「此案為分案後簽結,並無包庇、吃案情形」,有關媒體報導行政院陳姓前發言人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法務部對此非常重視,指示高檢署進行調查。
高檢署檢察長於今日早上已指派賴哲雄主任檢察官南下,偕同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檢察官組成調查小組,至台南地檢調取相關卷宗及簿冊。
林宏松說,經初步了解,該案件為103年4月14日時,檢察官偵辦其他妨害風化的案件時,發覺陳姓前局長等人恐涉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隔天檢察長也核准分案,分案後有確實依照規定進行,由承辦檢察官與接辦的檢察官都有接續進行。
林宏松指出,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致社會產生誤解,該案經過一年多偵辦後,檢察官認為查無不法具體事證,因此在於104年8月31日簽請報結,檢察長也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
林宏松強調,台南地檢已於今日上午,就媒體報導所載未查明的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犯嫌,另行分案調查。
媒體追問,外界質疑司法人員是否與民進黨做串連,打擊自己內部人士?林宏松指出,高檢署賴哲雄主任已經調取相關卷證進行了解當中,而分案部分是針對媒體報導,是否有漏為調查的部分進行調查。
林宏松補充,偵查作為包括調卷,及調取相關資料,都是依照辦案相關規定進行調查。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