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6溺斃案「現場未設告示牌、救生設備」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
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於2021年10月發生6人落水溺斃事故,監察院今(18)日指出,認為舉辦活動的公司在「戶外教育的安全維護及風險管理」上涉有重大違失、新北市政府也未盡場域管理責任,因此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范巽綠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天大地方自然公司(大方公司)於2021年10月16日主辦新北雙溪虎豹潭「大方自然體驗營」戶外活動,經氣象預報山區有雨,將行程改為到虎豹潭步道進行生態導覽,下午4點多回程途中遇溪水暴漲,一行人通過梳子壩時,有2名大人、4名小孩被沖走,6人尋獲時已溺水死亡。
調查報告指出,大方公司於「戶外教育的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有嚴重瑕疵與重大違失,未於其周邊設置相關警示告示牌、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等;另依新北市政府水域安全維護工作分工表,有關安全宣導、場域管理、水域救援等事項均已於分工表內明訂,且分工表業已說明巡邏、勸導、裁罰、設置廣播系統及配置警戒人員之主政機關,均為新北市政府相關局室。
而事發後,新北市政府仍堅稱經濟部水特局為場域主管機關,然水特局已於93年12月16日與前台北縣政府開會研商確定,關於觀光遊憩管理、教育宣導及違規行為之查報取締事項,均由該府主辦,水特局協辦,「故新北市政府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