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通過「跨性別法案」 16歲公民可改變法律認可性別
西班牙議會於當地時間16日批准了一項法律,允許所有年滿16歲以上的人,無需經醫療評估,即可改變其法律認可的性別;而同時通過為提供女性帶薪生理假的法案。
據《BBC》報導,以往西班牙民眾需要出示「性別不安」的醫學診斷,並接受2年的荷爾蒙治療,才能改變身份證上的性別。而16日西班牙議會以191票贊成和60票反對通過「跨性別法案」,西班牙平等部長艾琳蒙特羅(Irene Montero)強調,「跨性別者不是病人,他們只是人」。
跨性別法案即16歲以上公民,得以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不過現在可能還需約3至4個月的時間;而12至13歲的公民需要法官的批准、14和15歲的公民則需要雙親或法律監護人的許可;未滿12歲的兒童則可以改名,並要求學校根據其性別認同予以對待。
西班牙16-17歲青少年可至公立醫院墮胎
此外,公立醫院也增加墮胎機會,16歲和17歲的未成年人,現在可以在無需父母的許可,就進行墮胎手術;經期及避孕用品也將在學校和監獄免費發放。
西班牙為歐洲首通過「女性帶薪生理假」國家
丹麥於2014年是第一個通過類似法律的歐洲國家,並且是歐洲採用「自我聲明制」的九個國家之一;瑞典則於1972年率先將性別更改為完全合法化,但最近又將荷爾蒙治療和乳房切除術限制在18歲以下的青少年。
16日西班牙也成為歐洲第一個,通過立法給予女性帶薪生理假的國家,蒙特羅補充說,這是一個「女權主義征服」的立法機構。法律意味著,如果有醫生的證明,西班牙政府將為患有嚴重經期疼痛的女性帶薪病假。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