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要管「發薪太晚」 逾百人公司最晚次月5日前發

各行各業的發薪日目前並沒有統一規定日期,不過有些公司太晚發薪,員工只能辛苦度日,現在勞動部公布「指導原則」,百人以上大企業要在工資計算週期5天內發放工資,一般情況來說,就是下個月5日前要發薪水,如果遇到假日,也應該提前發薪,不能往後延。勞動部強調,雖然不是強制配合,還是希望企業能努力做到。

5日遇到假日規定「提前發」 勞動部:不能延後

存摺刷了一遍又一遍,卻遲遲看不見薪水的訊息,每個月等到5日、拖過10日,發薪日怎麼還沒到。

發薪時間沒有硬性規定,勞動部公布最新指導原則,聘用員工百人以上的企業,要在工資計算週期5天內發放工資,一般情況月初算到月底,就是最晚下個月5日前要發薪,員工數不到百人,也希望在7日前發放,採鼓勵、勸導性質,企業如果做不到不會開罰。有在每月15日發薪的上班族認為,規定在5日前發薪應該沒差,「那就變4日吃土」。

勞動部公布企業發薪指導原則。圖/台視新聞

非要求「強制配合」 勞動部:希望企業能做到

近年來勞動部接獲許多來自勞工的陳情,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之前接到的陳情並不是拖欠薪水,而是與僱主約定薪資給付的日期太晚,勞動部最新的指導原則希望大部分僱主盡量可以做到在次月5天內、10天內給薪水。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吳東亮表示,這方面他不清楚,不過他強調,台新金控每個月都很準時發薪水。人力銀行發言人楊宗斌認為,可能未來會做權宜之計,變成5日以前就發底薪,其他要計算的津貼獎金可能5日以後再發。

台北/林宸頡、黃偉財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