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先報警、滅火! 內政部教「火災應變三步驟」
遇火災的每分每秒和每個動作都至關重要,內政部分享「「火災應變3步驟」,第一件事不是滅火或報警,而是「大喊失火,示警他人」。
當發生祝融之災時,你是先衝回房間,搶救重要財物,還是趕快拿滅火器來滅火,又或是找手機打119,尋求救援呢?內政部發文解答,正確的第一步驟應是「大喊失火,示警他人」。
內政部表示,在火場裡的每一秒、每個行動都會影響到生與死的結局。當你第一時間發現火災並順利逃離火場,但家中正在熟睡、做其他事的家人卻可能因為沒有得到警示,在最後一刻才發現火警,最終導致憾事發生。
因此火場應變中,有重要的三個步驟:
1. 示警(大叫:有火災!)
2. 應變(小火快跑、濃煙關門)
3. 安全後打119報案
內政部強調,大喊幾聲「有火災!」只需要幾秒鐘的時間,卻能拯救大家的生命,千萬別忽略這個重要的步驟。最後內政部也呼籲大家一起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它能24小時隨時偵測濃煙或高溫,在火警第一時間為全家人發出警示的守護者。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