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屋下訂停看聽 預售屋廣告不實糾紛不斷
預售屋爭議層出不窮,不只爛尾樓,市場上還有許多糾紛事件。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平台統計,施工瑕疵、建材設備不符、文宣與成屋現況不同等廣告不實的案件數,幾乎年年都位居糾紛榜首。而近年來,因為工料雙漲、營建成本暴增,市場上出現許多實價登錄造假手法,專家提醒,消費者在購屋前,一定要小心留意,避免自己身陷危機中。
預售屋廣告不實 年年位居房地產糾紛榜首
六年多前,廖小姐在彰化買了二棟預售屋,滿心期待迎接新家到來,沒想到實際交屋之後,卻發現有許多地方與當初廣告文案不同,不只雙車位變成單車位,休憩的綠地也變成了空地,而實木門則變成了合成門,從設計到建材都出現明顯落差,讓她更氣憤的是,明明廠商違約在先,卻要她限期繳付尾款,擔心辛苦錢付諸流水,廖小姐主張要釐清爭議之後再繳款,沒想到此舉,卻讓建商反告違約,終止雙方合約,不只20%的頭期款被沒收,就連房屋也被建商轉手販售。
同樣被建商解約的,還有位在淡水的預售屋建案,在興建過程中發生火災,數十位的消費者,擔心安全問題,紛紛向建商要求換屋,沒想到換屋談不攏,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時,建商依舊要求承購戶要繼續繳款,沒有按時繳納就會被解約,五十多位的消費者權益受損,身心俱疲。
專家提醒,不論是預售屋廣告不實,還是換屋爭議,在尚未正式解約之前,消費者千萬不要擅自停止繳款,否則很有可能會使自己違約處於劣勢,保留完整的證據諮詢專家,才能夠確保自身的權益。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連世昌:「民衆唯一能夠在履約過程中拒絕給付工程款,就是遇到工程有重大瑕疵,包括他的工程是所謂的氯離子過高的海沙屋情況,那才有辦法停止撥付款項,然後跟建商做解約。」
建商違約在先反被告 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平台統計,近五年包括施工瑕疵、建材設備不符、文宣與成屋現況不同等廣告不實的統計,民國107年就有280件,108年和110年也超過了250件,今年光是截至第二季為止,就突破了150件;廣告不實的案件數之多,幾乎年年都位居房地產糾紛榜首。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廣告不實這幾年在預售屋市場上,事實上是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不管是業者提供給你的合約書,或是說廣告的書面資料,還有一些平面圖都一定要保留下來,這些未來有糾紛的話,都是當成你所謂契約書的一部分,也是可以當成在法院上攻防的主要依據。」
根據消保法第22條規定,業者實際的建案內容不能夠低於廣告,否則按照公平交易法,將罰5萬元到2500萬元,假如限期沒有改善,罰金更是上看5000萬元,不過專家認為,罰金提高,要求也會跟著提高,只要證據稍嫌不足,就無法裁罰,消費者權益能否受到真正的保障,令人憂慮。
預售屋的爭議還不只如此,近年來,在市面上還出現許多實價登錄造假的手法,包括登錄高價、隱藏低價、附贈裝潢家電墊高房價以及AB約等,透過建商與消費者私下協議,以比較高的A約價格賣出進行實價登錄,再以比較低的B約價格退款給消費者,打造AB合約,拉抬實價登錄價格,炒作房價。
實價登錄灌水炒作 看屋下訂別忘自身權益
30多歲的Jessica和先生辛苦存錢,以1360萬元的總價,在新北市購買預售屋,正準備迎接買房的喜悅,沒想到卻接到了建商電話,費盡心思說服他們,同意將實價登錄價格灌水到1500萬元。專家坦言,類似的炒作手法已經行之有年,加上政府人力不足、證據短缺的情況下,看似對買賣雙方都有好處,但是此舉恐會觸法,民眾千萬不要貪小便宜,鋌而走險。
預售屋買賣糾紛多,消費者根本防不慎防,學者指出,目前我國的建築法,是針對施工安全進行規範,對於建築公司設立、建案工程,國內並沒有主管機關,也無法可管,使得預售屋爭議層出不窮,因此專家建議,想要根本的解決問題,必須從嚴格的立法開始。另一方面,專家也呼籲,對於一再違規,屢勸不聽的不肖建商,相關單位應該要提高罰則、加強裁罰力道,避免預售屋問題一再發生。
預售屋自備款低、付款期程較長,資金壓力相對較小,是許多小資族購屋的首選,只不過眼看預售屋爭議層出不窮,民眾購屋之前,一定得小心再小心,畢竟買房是一輩子的人生大事,做足準備,才不會讓喜事,變成一輩子的辛酸故事。
台視新聞/陳晏瑋 莊俊浩 責任編輯/蔡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