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低收標準、增孕前健檢! 新北28新措施1/1起陸續上路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新北市政府將於明(112)年1月1日起陸續實施28項新措施,其中為新北市推行之新措施計24項,配合中央實施之新措施計4項,將持續從制度面與服務面進行變革與精進,提供民眾更優質及便利的生活。

有關福利及補助方面,1月起,新北市調整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預期可嘉惠更多的家庭獲得相關福利之保障;增列設籍本市55至65歲且經社會局核定為低收入戶原住民長者,為本市醫療補助計畫第5類補助對象。

且5層樓以下集合住宅增設昇降設備補助及獎助示範方案延長至115年12月31日,最高可申請360萬元補助;設籍新北市市民及其配偶婚後孕前健康檢查,新增女性披衣菌抗體及甲狀腺刺激素2項檢查。

在提升交通便利及安全方面,3月至5月將陸續啟用中和區佳和公園、新店區綠湖公園及板橋區五權公園等3處公園地下停車場,共可提供988格汽車停車位及197格機車停車位,有效紓解當地停車需求;新北市維生道路共260處路口將於3月完成安裝不斷電系統(UPS)設備,當發生斷電時可提供3小時緊急電力,保持交通號誌不間斷運作。

在維護居住安全方面,1月起,新北市8層樓以上,未達16層樓集合住宅必須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者,將面臨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新北市政府處理防災型建築鑑定作業要點」修正第4點,放寬申請人資格,不限制擔任申請人之都市更新會核准立案時間點,且針對完成鑑定,但新北市府未有檔管資料或未有高氯離子數據案件可重新申請鑑定,鑑定受理期間延長至116年12月31日止,以增加住戶溝通協調時間。

另配合中央政策推行,自1月1日起,取消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費用補助及未滿5歲育兒津貼排富限制,減輕家長育兒經濟負擔;修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擴大補助項目,並調高部分補助項目金額;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權益變動。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