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立委質疑在FTX破產事件中推脫責任做出回應。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金管會對立委質疑在FTX破產事件中推脫責任做出回應。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全球第二大交易所FTX無預警宣告破產,國內有不少投資人受害,立委李貴敏昨(22)日質詢時批評,金管會以FTX為境外組織,其無管轄權推脫政府責任,並以日本為例,指出日本政府對國內外的交易所都有監管,降低日本投資人的損害。金管會今(23)日提出3點澄清,FTX在日本設有子公司,但在台灣沒有子公司,而日本及新加坡的相關監理措施也未及於境外交易所。

金管會發布新聞稿說明,有關外界指稱日本金融廳對境內外的虛擬資產交易所都有監管,質疑政府未保障境外交易所在台用戶的權益一事,金管會指出,第一,FTX交易所是在境外,並非經金管會核准設立的機構,相關商品也在境外提供,投資人應自行評估風險;而FTX在日本設有子公司,在台灣則無,日本及新加坡的相關監理措施也未及於境外交易所。

第二,日本金融廳是對在當地取得執照的加密資產交易業者FTX Japan(FTX的日本子公司)發出暫停營業的行政處分,並採取措施保障FTX Japan客戶的權益,相關措施並未及於境外之FTX交易所。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也於11月21日發布新聞稿澄清,FTX交易所未獲MAS許可且在境外營運,MAS無法保障在FTX交易所上交易的新加坡用戶權益。即使虛擬資產交易所在新加坡獲得許可,目前也只會受到洗錢防制目的之監管,而不是保護投資者。

第三,金管會已多次提醒民眾虛擬資產交易風險,將持續關注相關後續發展,並瞭解國際上相關主管機關對這起事件的看法及處理,包含已多次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虛擬資產交易資訊不透明且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民眾無論透過境內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或私下進行交易,務必提高警覺,謹慎判斷相關訊息的真偽,並審慎評估投資風險。

金管會也提到,除「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STO)為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應遵循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外,其他種類的虛擬資產或由其衍生之相關商品(如期權、保證金交易等),都未經金管會核准發行。

金管會強調,這起事件的交易平台是在境外,並非經金管會核准設立的機構,相關商品也在境外提供,不適用既有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或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處理機制。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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