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大巨蛋等弊案,遭判7年。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涉大巨蛋等弊案,遭判7年。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涉大巨蛋等弊案,遭檢方求刑24年。台北地方法院歷經5年審理,日前辯論終結,今(28)日一審宣判趙藤雄判刑7年。對此,遠雄集團發聲明表示,很遺憾法官沒有採納趙藤雄的理由,公司與員工同一陣線,堅信同仁並無不法,為捍衛員工權益,收到判決書後會一併研擬後續作為。

針對北院宣判,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大巨蛋招標過程,遠雄集團一切依法、依契約辦理,其審查過程也依程序進行,並無從中獲取不當利益。

對於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先生的判決結果,楊舜欽說,很遺憾法官沒有採納趙藤雄的理由,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遠雄集團與員工同一陣線,堅信同仁並無不法,為捍衛員工權益,收到判決書後會一併研擬後續作為。

楊舜欽強調,為求永續經營,遠雄集團已積極推行專業經理人制度,強化公司治理及法規遵循機制等,並建立良好公司組織及文化、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令規範,公司以完成接班,各事業體均正常運作、穩定成長,集團財務與運作不受影響。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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