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涉施暴高嘉瑜8罪起訴 一審判2年10個月
林秉樞涉嫌施暴前女友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一案震驚社會,檢方將他依恐嚇、傷害、私行拘禁等8罪起訴,今(30)天下午4點一審宣判,林秉樞共犯13罪,被判刑2年10個月。
林秉樞犯13罪 因確診沒到場聽判
林秉樞被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恐嚇罪」、「加重誹謗罪」、「傷害罪」、「私行拘禁罪」、「強制罪」、「無故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腦電磁紀錄罪」、「變造及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等8罪起訴,但林秉樞因27日通報確診新冠肺炎,因此僅由律師到場聽判。
但判決結果出爐,林秉樞共犯13罪,其中傷害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其餘罪名得易科罰金,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總刑度有期徒刑2年10月。
交往期間「施暴、恐嚇、偷拍」無悔意 檢方建請從重量刑
根據起訴內容,林秉樞與高嘉瑜視訊時,未經對方同意持手機竊錄對方裸露身體的不雅照;林秉樞還指示女助理,以臉書人頭帳號到高嘉瑜臉書公開發文,「妳和有婦之夫上床,介入妳之前同學家庭的事實,我們有妳親口承認的錄音,也有妳同學太太的佐證。妳若再刪除,再否認,我們立刻公布錄音(歡迎提告,證據我們馬上提上法院)」等字句,再趁高嘉瑜上政論節目時,指示女助理傳訊恐嚇「高嘉瑜妳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等字句。
另外於去年11月,林秉樞因高嘉瑜在藥局買藥,沒問清楚藥物成分細節,將她拘禁板橋馥都飯店,暴怒痛毆她,將她個人物品棄置走廊,再違反她意願錄下馬文鈺涉嫌詐領助理費的影片,進一步逼簽自白書,甚至利用高嘉瑜手機,擅自在她臉書發文。
林秉樞母親公祭當天,高嘉瑜代邀副總統賴清德未到場,林秉樞在靈堂數度命令高嘉瑜下跪,拉扯頭髮、痛罵她,強逼她當場道歉。
林秉樞在施暴案被揭露後,還打電話給高嘉瑜,聲稱自己手中握有不雅照、自白書及錄影等內容,嗆聲「還是我跟鏡週刊換一換」等語,隨後傳訊息恐嚇「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會一起死」等。
檢方認為,林秉樞與高嘉瑜交往期間,無視對女性身體、人格的尊重,對高嘉瑜施壓、施暴,做出傷害等犯行,導致她身心受創甚深。檢方痛批,林秉樞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始終避重就輕,將犯行全歸咎在自己剛逢母喪、自身精神疾病,沒有反省,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