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童闖紅燈過馬路遭開單嚇哭 家長怒警「不能口頭告誡」掀論戰
小學生闖紅燈被員警開單,引發熱議!新北市一名小四女童,因違規穿越馬路,被警方攔下開了300元罰單,嚇得邊哭邊跑回家,家長認為女兒才9歲就被盤查,還要簽收罰單,根本不合理,認為闖紅燈應該口頭告誡就足夠了,不過網友正反論戰,有人覺得違法就是不對,也有人認為員警小題大作,對此轄區警方則回應,違規穿越馬路不在口頭勸導的規範內,員警只是依法行政。
童違規被開單嚇哭 家長PO文怒控掀網論戰
背著書包的女童闖紅燈過馬路,當場被員警攔下,兩名制服員警當街開罰單、盤查身份,才小學四年級的小女生被嚇到說不出話來。
一簽收完罰單,女童邊哭邊跑回家,跟爸爸媽媽說被警察攔查,讓家長看了好不捨,女童父親氣得PO文,「才小四的孩子被嚇到回家一直哭,警方不能用『口頭告誡』就好嗎?」對此有民眾表示,先口頭告誡一下可能會比較好,但也有民眾認為,女童已經小學四年級了,應該要懂得依規定過馬路。
事件PO上網後引發網友正反論戰,有人覺得小學四年級已經會依號誌過馬路了,孩子不守交通規則跟大人有很大關係,家長抱怨前該先想想怎麼以身作則;但也有人認為員警太「小題大作」,台灣警察對議員不敢開單,專開小學生。
依法行政挨轟「小題大作」 警:非可勸導項目
不過板橋分局交通組長林泰亨強調,行人違規穿越馬路,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中可勸導的項目內容。
女童家長強調,9歲小孩「心智未成熟」,恐怕也不懂簽名的「紅單」代表什麼,自己不是恐龍父母,只是很疼愛孩子,在路上被警察和陌生人這些異樣眼光注視,是一個9歲小朋友能承受的嗎?只是警方依法行政,情理法怎麼權衡,實在兩難。
新北/張彤、林秉州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