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邊境逐步鬆綁 9/29起全面恢復免簽證國家國民免簽證待遇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邊境逐步開放,外交部今(22)日表示,自9月29日起全面恢復免簽證國家國民得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從事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探親、觀光、社會訪問等無須申請許可的活動。但其他擬從事依國內機關法令須經許可活動者,仍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外交部指出,有關免簽證規定、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至於不符合免簽證條件的外籍人士,仍須依照指揮中心開放事由,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簽證)。
外交部強調,目前入境人數仍採總量管制,當事人入境檢疫措施應依指揮中心現行「3天居家檢疫+4天自主防疫」隔離檢疫規定辦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因應邊境逐步開放,為兼顧社會經濟發展及民眾生活需求,經綜合評估入境檢疫措施實施情形、國內疫情、防疫與醫療量能,自今年9月29日零時起(航班表定抵台時間),入境檢疫措施維持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前3天居家檢疫處所調整為「1人1室」,及配合邊境取消唾液採檢,調增入境旅客家用快篩試劑檢測措施。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