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寶清登記參選桃市長 民進黨:違紀!應予除名處分

鄭寶清登記參選桃市長,民進黨表態「應予除名處分」。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立委鄭寶清登記參選桃園市長,民進黨發言人謝子涵今(1)天表示,依照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及《紀律評議裁決條例》,如有黨員違紀參選,將由中央評議委員會於十日內從嚴議處,應予除名處分。

謝子涵表示,民進黨的提名制度行之有年,由全代會透過民主程序通過提名制度,並由主席蔡英文召集黨內最有公信力、最有選舉經驗的成員組成選對會來討論人選。謝子涵指出,當初在林智堅宣布退選時,選對會當時就有用黨內民調作為主要參考,最後一致同意徵召鄭運鵬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長。

謝子涵表示,民進黨上週進行桃園市對比式民調,鄭運鵬更遠遠領先鄭寶清高達10%,顯示鄭運鵬是民進黨內桃園市長最強候選人。

謝子涵說,依據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十二條,違紀參選者或不參選者,第三條第一、二、三類,逕由中央評議委員會,同條第四、五類逕由縣市黨部評議委員會於候選登記截止後,十日內從嚴議處。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十二條,本黨黨員未經提名違紀參選者,應予除名處分。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