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訴請被駁 中火排廢「硼」超標罰6千萬更一審維持原處分
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積極整頓空汙問題,市府曾在2019年查獲中火排放廢水「硼」超標20多倍,違反水汙染防治法,且情節重大,裁罰台中火力發電廠(中火)6千萬元,台電不服,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台中市府裁罰有據,駁回台電訴請,還是維持更一審處分,全案還可再上訴!
硼三度超標影響水體環境 故罰高額6千萬
環保局的工作人員針對中火機組排放的放流水進行採樣抽驗,發現其中「硼」三度超標。台中市環保局主秘江明山說,排放廢水超標20餘倍,且排放的位置位於生態敏感區,對於水體環境的影響非常大,綜合以上,做出最高罰款的裁處,先後對中火共開罰6千萬元。
判決裁罰6千萬 台電:罰得有點高
環保局表示,108年查獲中火5到8號機組污染物「硼」超標24倍,之後又抽驗1號到4號,以及9號到10號機組2處的放流水,濃度分別超標26倍和28倍,總計對台電裁罰6千萬元,但台電不服,提起行政救濟。台電發言人吳進忠表示,「覺得這個罰款的額度有點高,目前是每公升5毫克這樣的標準,我們的放流水都能夠符合」。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火有多次放流水違規,還三度超標,情節重大,市府裁罰有據,維持一審裁罰6千萬元,但台電表示,已經在108年完成新建廢水處理場,廢水處理能力已大幅提升,積極改善,目前也都符合國家加嚴標準,會後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後續的處理辦法,不排除上訴到底。
台中/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王馨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