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案持續延燒,台大審議會27日一致駁回蘇宏達迴避案,關鍵人物余正煌也出面,強調論文是自己寫的,沒有任何抄襲,對此林智堅競辦發言人黃韋鈞今(28)天再提3點,證明林智堅論文寫作合邏輯,強調「絕對是原創」。

林智堅競辦發言人黃韋鈞和委任律師黃帝穎,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3點強調林智堅論文「合寫作邏輯」,包括使用第一人稱寫作,因為這份民調出自競選團隊,林智堅使用第一人稱「我們」符合邏輯,而余正煌的文章中一樣使用「我們」,但民調只是他得到的二手資料,使用「我們」就會很奇怪。

第二點是「研究架構合寫作邏輯」,黃韋鈞指出,林智堅的研究架構中,把「棄保」蔡仁堅的民調數據作為研究依變項,以證明三腳督現象,但余正煌的研究架構並沒有設定「依變項」,卻仍有依變項段落,會顯得比較突兀。

黃韋鈞表示,第三點是「研究變數合寫作邏輯」,林智堅在論文中假設,高學歷的選民會支持高學歷的候選人,引此選民會因為高學歷支持蔡仁堅,但使用同樣數據的余正煌則假設選民會支持林智堅,前後邏輯相反,不太符合前文所述。

黃韋鈞也說明會使用「準碩士」,是林智堅跟老師陳明通討論後的結果,林智堅本來要寫「碩士班」,但陳明通建議調整成「準碩士」,而且林智堅當時競選文宣也是寫上「台大碩士班」,所以才會有「準碩士」產生。

黃韋鈞強調,外界抄襲質疑,林智堅都提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實質證據,呼籲國民黨與外界不要再抹黑造謠,提出這三點不是要證明別人抄襲,而是要證明「林智堅就是他論文的原創者」。

對於余正煌發表聲明強調沒有抄襲,黃韋鈞認為這說法與林智堅是相符合的,陳明通也說兩人在論文寫作上沒有抄襲犯意,之所以會相似,是因為陳明通的教學和指導論文寫作的方式,「我們從頭到尾沒有指責余先生抄襲,反而是國民黨甚至直接向台大提出檢舉」。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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