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友大樓大火奪走4條人命,監察院糾正彰化縣府。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喬友大樓大火奪走4條人命,監察院糾正彰化縣府。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彰化縣喬友大樓2021年6月30日晚間發生火災,惡火奪走3名房客及1名消防員的性命,並造成21人受傷,監察院調查發現,喬友大樓防火設施失能,彰化縣府建設處、城市暨觀光發展處、消防局在建管和公安申檢複查機制未落實勾稽,形成公安空窗期,且建物現況與原核准圖說不一,業者卻通過變更使用及登記營業,種種因素釀成這場「讓火神再度掉眼淚」的悲劇,監察院提案糾正彰化縣政府未善盡審查、監督。

監察委員葉大華、浦忠成指出,屋齡30年的喬友大樓已是第4度發生火警,此次大火讓火神再度掉眼淚,對於火勢快速蔓延擴大,導致消防員殉職及人員傷亡,肇因於大樓防火避難設施未完善、防火門開啟、遺失或損壞、大樓內部管道間垂直及水平區劃未落實填塞、閒置空間管理不當、建築內部存放及使用泡棉等易燃材料裝修,造成火勢成長時,安全梯遭火煙吞噬形成「煙囪效應」,阻斷消防人員救災及民眾逃生路徑。

監委直指,建設處、消防局、城市暨觀光發展處各行其是,未能善盡審查監督,且資訊橫向聯繫與勾稽掌握嚴重缺乏,公安申報及抽複查機制的不完善,造成公共安全的空窗期,使業者變更防火區劃、分間牆、通道、陽台外推等,提出與消防圖說竣工不盡相符的房間配置,仍能通過變更使用及登記營業,讓民眾入住於危及公共安全風險的防疫旅館,導致消防員須冒險深入火場、入室搜救,卻身陷險境而殉職,彰化縣政府確有怠失。

監委也提到,消防局在火災時,未能落實隊員、帶隊官及指揮官的三層安全管理機制,造成小隊長單獨脫隊、安全幕僚未及時通知入室人員撤出、輪替小組人員擅自變更任務等疏失。

監委特別指出,這次事件凸顯彰化縣政府有消防人力不足及人車比降低的情形,消防局未能於第一時間以車隊有效集中派遣,且幕僚管制作業未臻完備、水線部署未能有效壓制火勢、人力不足卻未妥適調度或請求支援,救援期間派出19梯次83人緊急救援小組(RIT),於救援時因碰到火煙阻隔、氣瓶用罄、雲梯車無法接近等阻礙,未能遂行救援任務,卻無法及時改變策略,要求縣府檢討改進。

監委也就複合式大樓內閒置或停業空間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正視基層消防員溝通管道及救災人員心理健康的支持體系,一併要求行政院督同內政部檢討改進。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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