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抗肺結核藥物後父子相繼亡 家屬控肝損傷
彰化一對林姓父子,2019年服用抗肺結核藥物後,陸續因為猛爆性肝炎和肝癌過世,一下子走了兩名親人,家屬無法接受,質疑是肺結核藥物造成肝臟損傷害命,家屬申請藥害救濟,爸爸獲得85萬救濟金,兒子被認定死因無關用藥,沒有獲得救濟金,家屬也將再提起訴願。
父吃藥4個月猛爆性肝炎 兒服藥9個月後肝癌
林小姐的爸爸是校車司機,2019年63歲時,例行健檢發現肺部異常,到醫院進一步檢查出罹患肺結核,之後開始投藥治療,沒想到四個月後,出現猛爆性肝炎,住院半個月後去世;而弟弟因為跟爸爸同住,被強制預防性投藥,沒想到服藥9個月後,肝指數上升,之後檢查發現竟是肝硬化,肝癌第四期,歷經一年治療也過世。
爸爸和弟弟服用抗肺結核藥物後相繼過世,家屬無法接受,懷疑是因為抗肺結核藥物,造成肝臟損傷,奪走親人的性命,申請藥害救濟,爸爸獲得85萬救濟金,但弟弟的死因被認定與服用藥物無關,讓林小姐無法認同說,「弟弟健康狀況都還不錯,但吃了9個月之後就發現肝臟腫瘤有14公分」。
父獲85萬藥害救濟金 兒被認定死因無關用藥
對此彰化醫院顧問醫師黃伊文表示,「預防性投藥單一處方會產生肝毒性的比例相對低很多,他的死亡應該是跟肝腫瘤比較有關係」。
衛福部食藥屬藥品組科長洪國登則說,「抗結核藥品本身都會具有一些肝毒性,這是已知的風險,也不可能說因為有肝的副作用,完全不去治療,這樣後果會更慘」。
醫師表示,患者在服用藥物時,初期都會進行抽血檢查,監測肝功能是否異常,如果服藥過程中有倦怠感等異狀,就可能得先停藥、就醫追蹤,對此家屬認為,弟弟服藥賠上一命,卻申請不到藥害救濟,也將提起訴願。
彰化/戴榮懋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