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憲兵醉酒踹飛女童 法院裁定收押理由曝
台南一名小五女學生26日上午騎單車買早餐途中,遭一名喝醉男子襲擊,他先踢女學生頭部,學生倒地後,男子還追上前毆打,女童母親攔阻也遭毆傷。經檢察官聲押,台南地院晚上以涉嫌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重大,「有反覆實施同一之傷害犯罪之虞」,裁定收押但未禁見。
經查發現,該名安姓男子是現役軍人,警方逮捕訊後依刑法傷害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法官認定安男無視法紀,不尊重他人權益,爛醉後於公然於市街上恃強凌弱,欺負年幼子女,多次暴行,情緒控管不佳,極易對於他人造成傷害,有事實足認為被告有反覆實施同一之傷害犯罪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依法應予羈押沒有禁見。
由於安姓男子身分為憲兵,服役於台南憲兵隊,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在26日晚間緊急發布新聞稿,指台南憲兵隊安姓下士本月26日休假期間,肇生酒後行為不檢事件,依「刑懲併行」原則,案發當日即刻將安員調離現職,並檢討重懲汰除。
憲指部強調,對於所屬同仁發生酒後行為不檢行為,本部深表遺憾,將秉「毋枉毋縱」原則依法辦理,並持恆要求內部管理及軍法紀教育,以嚴肅部隊紀律,確維軍譽。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