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大地震中,海嘯襲擊福島第一核電廠,引發多次氫爆。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311大地震中,海嘯襲擊福島第一核電廠,引發多次氫爆。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日本福島2011年爆發核災,至今已經11年,許多災民因被迫遠離家園,因此集體向日本政府與東京電力公司提出索償,日本最高法院今(17)天首度做出裁決,宣判日本政府無需為福島核事故負責,引發民眾不滿,甚至有人批評「最高法院不理解人民的痛苦」。

2011年3月11日,東日本大震災引發巨大海嘯,衝擊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造成自1986年車諾比核電廠事故以來最嚴重的核災,數十萬人被迫撤離,各地災民為自救,組織數起集體訴訟,向東京電力公司和國家要求損害賠償。

日本最高法院裁決指出,襲擊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海嘯規模比預期來得大,即使政府提前做了防護措施,這起事故也難以被避免,因此判定日本政府無需為本次案件負責。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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